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昆明等16城市先行
昨天,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指出,从今年开始以公益性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九个方面切实缓解民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根据指导意见,我国选出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
2009年8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各地积极组织试点申报工作,共有28个省(区、市)的40个城市(城区)申报了试点。
之后,卫生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兼顾东西部地区、以地市级为主等原则,在审核各地申报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建议名单。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确定辽宁省鞍山市等16个城市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卫生部表示,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针对本地公立医院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工作基础和环境条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底前报送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此外,各省(区、市)要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解读
引导一般诊疗到基层
【原文】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
【解读】北京大学李玲教授表示,这次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是保证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意见提出了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这是为了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即为了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公立医院的设想,减轻看病难的问题。
设立国家级医学中心
【原文】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国家级或省级医学中心。
【解读】卫生部近日发布的《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原则(试行)》指出,国家医学中心将负责向多个省区市提供代表国家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项任务。
此外,全国还将在省会城市和较大规模的城市设置省级医疗中心,每个省级行政区域内可设置1至3个省级综合性医疗中心,相关专科专业设置1至3个省级专科性医疗中心。
药品加成将逐步取消
【原文】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也可以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
【解读】“从研究医改方案开始,卫生部就强烈要求在这次公立医院改革中必须取消药品加成,取消以药养医的机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原因之一,就是要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的问题。
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
【原文】对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解读】药事服务费,是指医生和医院在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就向患者提供的合理、安全用药方案,加收的一项费用,也包括药品在用于患者前的运输储存等物耗成本。
朱恒鹏说,药事服务费怎么收,收多少都没有具体的明确,到底是按照人次、病种还是按开方次数来收取费用,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政策得以确定。
获公共卫生专项补助
【原文】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
【解读】尽管此次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将大大减轻医院的压力,但有些专家认为该政策的实施之路却未必一路畅通,其中还是有很多环节需要细化。比如,对亏损项目进行补助,那么亏损项目都有哪些。
特需服务比例设上限
【原文】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解读】北大李玲教授表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公立医院的主要任务是为老百姓提供健康的保障,不应从普通收入者身上去赚钱。但李玲也表示,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又很强,因此,完全可以拉开服务的档次,允许在高端方开口子。
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原文】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解读】针对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北大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国恩表示,应从两个方面来落实。第一,首先要解决目前的进入门槛,让各种资本能够有效进入,他提高医疗服务的供给。第二,要创造非常健康的生存条件,让进入领域的各种资本健康发展。
建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制
【原文】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解读】目前我国医患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医院与患者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渠道调解解决和法院诉讼解决等。但实际操作中,这些途径仍存在不足。
有关专家指出,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为破解医患纠纷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这一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起一个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升级。
16城市
辽宁省鞍山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深圳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宝鸡市、青海省西宁市。
■亮点
突出公益性 明确政府职责
著名医改问题研究专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表示,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是突出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过去,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责任不明确,今后,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国家级或省级医学中心;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这种政府职责包括,财政投入、医疗行为监管等。
李玲说,从方向上来说,选择公益性非常正确,但解决公益性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医院。它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还需要解决医疗保险、基本药物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否则公益性将无法真正立足。
■背景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主战场
截至目前,我国有公立医院14086家,其拥有床位273万张、医院卫生人员346万人,分别占全国医院数、医院床位数和医院卫生人员数的71%、90%和91%;提供了17.1亿人次诊疗服务和7520万人次住院服务,占全国医院诊疗和住院人次的90%以上。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公立医院是以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为宗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主战场,也是医改的重要基础,其他几个体系的改革都要通过医院这个“终端”来落实。医改成效如何,最终还要通过群众在公立医院就诊的感受来体现。只有公立医院改革率先取得突破,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明显改进,医疗费用更加合理,才能使百姓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